
夫辯妻宥恕外遇,妻該如何應對?
*資料來源: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
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依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,會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;如果妻子確實有抓到丈夫外遇的證據,並在知悉通姦後六個月內,向法院提出告訴,丈夫的通姦罪就可能成立。另外,妻子還可以向法院請求民事損害賠償。不過,假丈夫能提出充分的舉證,證明妻子有縱容他的外遇行為,依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的規定,「配偶縱容或宥恕者,不得告訴」,因為妻子縱容丈夫的外遇行為,通姦的告訴就可能無法成立。
妻子也可以以丈夫外遇的通姦行為,訴請裁判離婚,須要注意的是,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定,有請求權之一方於事前同意,或事後宥恕,或知悉通姦行為後已逾六個月,或自通姦行為發生後已逾兩年,就不得請求離婚。如果丈夫一口咬定他有外遇的事早已得到妻子的縱容,又握有充分的證據,妻子要以丈夫的外遇通姦行為請求離婚,可能也就無法成立,但如因丈夫的外遇通姦行為,一段時間下來,雙方當事人之間確實已無法共同生活,根本難以繼續維持雙方間之婚姻關係,妻子還可以嘗試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,以有重大事由為由訴請裁判離婚。
- 服務範疇
- 徵信社 / 徵信公司
- 台北徵信社
- 新北徵信社
- 基隆徵信社
- 桃園徵信社
- 新竹徵信社
- 苗栗徵信社
- 台中徵信社
- 彰化徵信社
- 雲林徵信社
- 南投徵信社
- 嘉義徵信社
- 台南徵信社
- 高雄徵信社
- 屏東徵信社
- 宜蘭徵信社
- 花蓮徵信社
- 台東徵信社
- 澎湖徵信社
- 金門徵信社
- 偵探社 / 私家偵探社
- 徵信社費用 / 徵信社價格
- 合法徵信社
- 優良徵信社
- 徵信社推薦
- 什麼是徵信社
- 感情類業務
- 外遇
- 外遇調查
- 外遇徵兆
- 外遇離婚
- 抓姦
- 抓姦費用
- 感情挽回
- 感情問題
- 婚姻諮詢 / 婚姻諮商
- 蒐證專業
- 調查外遇
- 如何挽回家庭
- 被監聽
- 查老公 / 查老婆
- 查女友 / 查男友
- 反蒐證
- 子女行蹤
- 子女被霸凌
- 其他
- 尋人 / 找人
- 討債 / 應收帳款
- 跟人 / 跟蹤
- 侵害配偶權
- 投資詐騙
- 法律諮詢 / 婚姻法律諮詢
- 離婚證人
- 離婚設計 / 離婚協助
- 贍養費
- 醫療糾紛